5天3起事故 引发各地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
来源:森工机械 发布时间:2021-04-15
今年两会以来,全国各地安全生产检查再次趋严,作为重中之重的煤矿更是一轮未过,新一轮又至。而近日频发的煤矿事故,令煤矿安全的紧箍咒再次加码。
近日,全国煤矿事故频发。4月6日,山西金地煤焦有限公司赤峪煤矿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4月9日8时50分左右,贵州省金沙县东风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已致2人遇难6人被困;4月10日18时10分许,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雀尔沟镇丰源煤矿矿井在技术改造过程中,突发透水事故,导致井下断电、通讯中断,21人被困,救援工作正在紧张有序推进。
尤其是后两起,教训极为深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委员王勇就东风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严防特重大事故发生。
事故发生后,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李炳军要求举一反三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全省煤矿、非煤矿山进行安全大检查,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新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对全区煤矿、非煤矿山逐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几乎是在4月12日和13日两天时间之内,包括贵州和新疆在内的众多省(市、区)纷纷发文要求开展煤矿安全大排查,严防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发展。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指出,近期全国煤矿事故频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矿山事故教训,狠抓矿山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山东省决定对全省煤矿开展为期半年的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进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
四川省要求,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外部分地区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四川省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复杂严峻形势,举一反三,深入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彻底消除问题隐患。
而国家矿山安监局4月13日发文称,定于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时召开全国矿山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
会议主题是: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通报近期发生的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分析当前矿山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部署强化矿山安全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和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事实上,早在2月底、3月初各煤炭主产地就纷纷发文明确从“即日”或3月起,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检查,持续时间有的是半年,有的到年底。
其中主产地之一的内蒙古,今年已开展了三轮排查督导。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大排查督导组按照督企督政、隐患排查、监察执法“三并重”的原则,对全区煤矿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排查。
陕西地区针对煤矿的安全检查也是形式多样。3月初印发《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的通知》,决定从3月1日至6月30日,对全省正常生产、建设、停工停产煤矿和停工停产整改煤矿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执法检查。4月初发布《关于开展超能力专项监察的通知》,要求在全省煤矿开展超能力生产专项监察。4月12日发布《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确保陕西省煤矿安全发展。
山西省也一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3月8日发文表示,即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大排查,此次大排查工作持续到年底,重点内容是“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落实,全省所有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与生产矿全部纳入大排查范围。4月11日发布《关于深刻吸取矿井水害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煤矿水害防治工作。
此外,日常针对煤矿安全的监察和隐患排查更加频繁,各省安监局几乎每月都会发出检察结果,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罚,其中就涉及到煤矿停产整顿。除安全检查外,各地尤其是环京带地区环保检查以及内蒙古地区的涉煤倒查,均会有煤矿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而且又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还是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可以说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只会进一步加强而不会放松;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举措也将出台、执行。